公司发工资,不给工资条不给凭证,可以这样做吗? 答:《工资支付暂行办法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:“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、时间、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,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。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。”所以给工资单是单位的义务,你可以要求获得。(完)